退換貨規範說明
一、七天鑑賞期說明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七天鑑賞期(自收到商品次日起算,含例假日)。
鑑賞期非試用期,欲辦理退換貨之商品,須符合以下條件:
- 商品為全新未開封狀態
- 商品本體與外包裝完整無損
如商品已開封、使用,或超過七天鑑賞期,恕不接受退換貨申請。
二、退貨規範
- 訂單中任一商品如已開封,該筆訂單將無法辦理退貨。
- 退貨商品須保持完整,請一併退回:所有商品(含贈品)配件、包裝、隨附文件或資料
- 自收到商品起已超過七天鑑賞期。
- 除商品本身瑕疵外,商品一經拆封或使用,恕不接受退(換)貨。
- 因人為因素導致商品損壞、刮傷、變形、污染或包裝不完整。
三、會員權益說明
完成退貨後,系統將依實際保留之消費金額,重新計算會員累積消費與等級。 建議於商品出貨前完成訂單取消,以保障相關會員權益。
四、商品瑕疵與運送損壞處理
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收到商品後立即檢查內容物,並且拍照或錄影留存。
如遇以下情況,請依說明處理:
- 因運送過程造成商品損壞或包裝破損
請第一時間向配送人員反應,並同時聯繫客服人員協助處理。
- 非人為因素造成之商品瑕疵或損壞
請於收到商品後七日內聯繫客服,我們將進行確認並協助更換新品。
若逾七日未反應,恕無法受理退換申請。
五、不受理退/換貨情形
- 超過七天鑑賞期。
- 除商品本身瑕疵外,商品已拆封或使用。
- 因人為因素導致商品損壞、變形、污染或包裝不完整。

